为贯彻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要求,检验安全生产监管成效,保障水务设施的城市“生命线”,避免行业运行风险引发的不良反应,8月13日-8月15日,沈阳市于洪区水务局联合河长制办公室开展检查工作。工作聚焦河长制工作情况以及汛期防溺水监管落实情况,通过实地走访、查阅资料等方式对辖区内涉河街道进行了监督检查。
区水务局联合河长制办公室分组对城东湖街道、南阳湖街道、沙岭街道、造化街道等进行实地监督检查,现场察看河长办近期下发的各类文件落实执行情况,内容涵盖河湖“清四乱”、防御“8.20”强降雨、汛期巡堤查险、学生防溺水、妨碍河道行洪清理整治等工作。其要求各街道相关部门按文件要求继续做好整改、补充完善工作,确保河长制制度落到实处,行之有效,切实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细化履职清单,强化部门协同,明确各部门在水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治理、生活污水处置、河道清障等方面的职责边界。做到日常监管“常态长效”,推动巡河“制度化、实效化”,明确各级河长巡河频次(区级河长每季度至少1次,街道级每月1次,村级每周1次),并规定巡河重点,要求巡河记录“有照片、有问题、有处理意见”,并通过“河长制APP”实时上传,避免“走过场”。通过以上要点的落地实施,于洪区河长制可实现从“有名有责”到“有能有效”的转变,切实守护好辖区内的河湖生态。
此次检查对学生防溺水监管工作提出了要求。防溺水检查是保障公众水域安全、预防溺水事故的关键环节。于洪区水务局结合区水域特点、人群活动规律等因素,针对水域周边防护设施(护栏、警示牌)完好性、人员违规下水情况(野泳、垂钓)、水面漂浮物及暗流等危险因素,对重点时段(如汛期、高温天)加密排查频次,记录排查结果,形成隐患台账并跟踪整改,同时通过现场检查防护、救生、警示等设施的有效性,筑牢物理安全防线。针对易发生溺水事故的人群(未成年人)和场景(野泳高发区)检查组在开学前联合教育部门,对辖区内池塘、河流进行强化监管,督促设置防护设施和警示标识,排查是否有学生私自下水迹象,与应急处置、宣传教育等工作联动,形成“预防—检查—整改—救援”的完整闭环,及时消除隐患,有效降低溺水事故的发生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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