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省、市关于河长制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决策部署,4月2日,辽阳县召开河长制与环境深化整治推进会。
会议通报了近期全县河长巡河履职情况及河道、坑塘垃圾治理工作进展,深入分析了当前水生态环境保护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并对下一阶段重点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
会议指出,全面推行河长制,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整治是事关县域高质量发展和民生福祉的重大政治任务。全县上下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面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坚持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防控水环境风险为底线,全力推动全县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会议强调,各级河长要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认真履行好巡河、治河、护河职责,坚决杜绝“走过场”式巡河。县河长办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健全“发现问题—交办问题—整改问题—反馈销号”的闭环管理机制,确保各项任务高效落地。
会议要求:一要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持续开展河道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清理河道及沿岸垃圾杂物,严厉打击非法采砂、侵占水域岸线、污水直排等违法行为。二要强化源头管控与面源污染治理。县农业农村局要持续推进农药化肥减量施用,做好有机肥替代示范,严格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县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要积极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不断加强河沟道污染管理,严厉打击非法排放、违规排放等行为,坚决杜绝跨界污染问题。同时,要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立沿河垃圾堆放点长效清运机制,防止垃圾入河。三要压实责任链条,强化协同联动。各乡镇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统筹做好河道整治与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工作。县直各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主动作为,既各司其职又密切配合,形成“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